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邢台法律咨询 > 邢台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请教一下社会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请教一下社会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陈** 河北-邢台 社保纠纷咨询 2022.09.05 13:15:49 374人阅读

请教一下社会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其他人都在看:
邢台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邢台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2022-09-05 13:16:4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 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2025.05.11 1180阅读
  • 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律师解析 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1、下岗工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达到法定缴费年限,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或者在新用人单位就业后与新单位一起缴费; 2、下岗工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直接缴费至当地规定缴费年限,享受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下岗工人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想参加职工社保的,可以转至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024.09.11 122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