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想要进行法律考试,想请问个人所得税缴税如何进行,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有哪些
界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户籍 ”,就是人们通常所就的户口,我国公民通常是有户口的。在我国有住所的,一般被判定为居民纳税人。
常驻我国的外籍个人,虽因领取了长期居留证、暂居证等而纳入我国户籍管理范围,但由于其家庭或经济利益关系不在中国,所以不属于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所谓“习惯性居住”,通常理解为个人右一地完成工作任务 、一件事项或滞留一段时间后,必然要返回该居住,这些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那么,中国就是该人的习惯性居住。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居住满一年的人人。
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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