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陪产假北京为十五天,女性享有奖励假三十天。单位不得子啊职员休假期间降低职员的工资、不得将其辞退。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经单位同意的情形下,女性职员的假期可以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专业解答北京规定的男性陪产假期间的工资跟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都是一样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明确规定,在男性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故意降低工资标准,更不能直接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专业解答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在北京就职的女性职员生产后,其配偶有十五天的陪产假。当然如果女性职员生育的并不是在计划范围内的子女,那么不仅配偶没有赔偿假,女性职员本人也没有产假。
专业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专业解答《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律师解析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律师解析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律师解析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并且,增加配偶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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