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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有没有最低标准?

pub****015 陕西-西安 劳动保障咨询 2026.01.09 15:27:29 332人阅读

n+1有没有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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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一般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的方式,“n”是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单位支付的“n+1”低于这个标准,劳动者可和单位协商补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维权。

2026-01-09 15:2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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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陕西-西安 咨询解答:19957条

你好 你是工作多久了呢

2026-01-09 15:28:08 回复

劳动合同法所谓的补偿n+1是指1.协商一致辞退.2.员工无过错辞退.3.企业破产转产困难辞退.如果是员工违反公司制度严重,那就是果断辞退,不用补偿,也就是劳动合同法40条1、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采取的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因此但就经济补偿金而言,你只能获得3个月工资的补偿.2、如果存在单位未提前通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1个月的待通知金.如果存在该情况,你可疑获得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N是指经济补偿金,1是指一个月工资.N+1的法定情形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是表示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应该多一个月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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