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想知道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发生说内容,所以就想问一下大家,诉讼时效抗辩权发生说具体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上的诉讼时效如果届满(大部分都是2年),并不会直接造成起诉权的丧失,只是会造成胜诉权的丧失。在这种时候,被告方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2017-08-27 16:02:31 回复专业解答首先,时效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消灭抗辩权或永久抗辩权,其行使的结果是权利人的请求权绝对地丧失。同时,既然属于抗辩权,就决定了它只是防御性的、消极性的权利,只有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才能予以对抗,自身不具有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主体原则上只能是义务人及其继承人,但下列厉害关系人也可以行使。
专业解答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3、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专业解答同时履行抗辩权 适用条件: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同时履行抗辩首先可适用于一方未履行、拒绝履行的情况.在一方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对方亦可使用抗辩权。作用:1、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2、维护交易秩序。3、增进对方的协作。
专业解答1、同时履行抗辩权,即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2、不安抗辩权,即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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