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事业单位干4年临时工,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我现在想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未与我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可单位没有工牌,工作服,工资条没有,发现金,考勤表也弄不到,我手头的证据有和单位负责人的录音,能明确双方名称,时间,未与我签合同,未缴纳保险等事项。还有我名字的工作单,值班表,未盖公章。有工作时的照片。请问,我想仲裁请求经历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补缴,成功的几率大吗,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双倍工资我适用吗?我现在还未离职,如果我去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了,算不算我主动离职?麻烦律师帮忙,占用您宝贵的时间,越详细越好,谢谢!
1、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以及为其缴纳社保等;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rn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rn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rn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rn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
10、4
6、4
7、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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