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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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购商品公寓,带返租,但租方酒店要我们交26800元费用购置电器,请问合理吗,暂未和对方签任何返租,购房合约中也未提任何带返租信息
律师认为,朱敏红的维权主张很难获得法律支持。“法律是不能依据消费者预期收益或者‘期望值’来进行判决的。也就是说,虽然出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法院也只能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做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判决。可能在市场上,当初40万购买的房屋如今已经升值到80万甚至更多,但这很难作为朱敏红的索赔依据。”刘律师提醒说。rnrnrn 即使是有手续、有真实房产的“售后返租”项目,律师提醒消费者也应该谨慎参加。“因为售后返租项目往往具有高回报率、无需消费者直接管理,方便省心等优势,容易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但长期脱离消费者的直接管理,这类项目很可能脱离消费者的实际控制,甚至像朱敏红一样,购房多年都没有进过所购客房的大门。”刘红军律师提醒说,消费者投资这类房产项目首先要详细考察开发方的资质,另外在购房后不能“大撒把”,而应时刻关注项目进展。
2017-10-20 12:29:1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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