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房屋业主,我把房屋出租给中介代理出租。现在中介公司说不给我打房屋租金,要违约。这种情况,如果不给租金,违约了。。我有权把房屋收回吧????没有法律障碍吧?
如果中介违约不给租金,你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回房屋。先查看合同里关于违约及收回房屋的条款。若约定能因欠租收回,你可书面通知中介解除合同,让其限期搬离;若未明确约定,可催告中介支付租金,合理期限仍未支付,你也能解除合同收回房子。若中介拒不配合,可走法律途径。
2026-01-10 21:09:32 回复专业解答租赁房屋的中介费用收取的具体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个常见的标准是以35%的比率来计算租赁中介费用。此种费用主要用于房屋中介机构在协助租户成功寻找到合适的物业并与其业主达成交易之后,由租户或者业主中的一方或两方按照预定的比例支付给该中介公司的酬劳。
专业解答房屋租赁服务中介费用标准:房屋中介费用由委托服务费、贷款顾问费、交易安全保障费、房地产登记服务费、贷款咨询服务费、房产交接手续办理费用等组成。其中,委托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收取,贷款情况需额外支付2%;贷款顾问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计算,由付款方承担;部分机构征收0.5%的交易安全保障费;房地产登记服务费每宗不超过500元;贷款咨询服务费每宗不超过300元;房产交接手续办理费用每宗不超过200元。
专业解答在探讨租赁中介的责任边界时,首要考虑的是其法律义务。作为租赁交易的桥梁,中介不仅要确保租赁双方信息的真实性与透明性,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责任不仅限于促成交易,更包括在租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咨询、协调及纠纷解决服务。因此,理解并遵循法律义务,是租赁中介履行责任的基本前提。
专业解答在中国大陆,房屋租赁中介费依据租金额度而定,但具体标准因地域和案例而异。常见的收费方式有按月租金计费、收取半月租金或固定费用。签订租赁协议前,请务必了解并明确中介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并在协议中明确记载,以避免纠纷。
专业解答房屋租赁中介服务费一般按35%的比例收取,费用由求租者或出租者支付,具体数额和方式因地区而异。如上海规定房东和租客各付月租金的35%,而北京、广州、深圳则是租客和出租人各付一半。短期租赁中,房东可能不愿承担费用,需租客全额支付。
律师解析 (1)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向出租人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媒介服务,并由出租人支付报酬,则两者之间就是中介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关系绝大部分是中介合同关系。 (2)如果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接受出租人委托,负责为出租人寻找房客,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之间订立委托合同,两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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