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沙发店卖沙发,上班27天没有办入职,我跟经理请假因为要回去扫墓,经历让跟老板说,我跟老板说了,老板说跟经理说下让经理安排下,然后我转告经理,经理说知道了跟老板说了就行,我就认为请假了呀,就回老家结果三天后来老板说按矿工算,要扣九天工资,说他没有同意我请假,我该怎么办
您好,建议您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7-07-12 14:58:55 回复
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各种大小企业、公司、各种单位、私人老板、等等)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法律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劳动监察部门 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足额的工资;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足额的工资。
3、有拖欠工资的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钱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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