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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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40年使用权的是商业用地,50年使用权的是工业用地,70年使用权的是住宅用地。至于到期怎么解决,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不过社会接受度比较高的是,到期后补交适当的土地出让金。需要明确的是,业主购买的房屋产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土地使用权,一部分为地上附着物(即房屋)的产权,因为中国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业主购买的只是有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土地产权;而房屋的产权是永久归业主的。还有就是,你要是买住宅的话,要看清楚土地性质,根据你说的土地使用权40年来看,应该是商业用地,那么你要是作为住宅来用的话,水电费和物业费会很高,使用成本很高,这一点千万要注意。
2021-03-31 20:18:0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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