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十年前卖给了一对夫妻,房款没结清,一直也没签购房合同,现在他们离婚了,法院判的离婚协议上写的夫妻双方同意卖房子,卖房款优先付剩余的房款,剩下的钱他们在平分,现在房子已正常过户给新买家,监管账户也开始启动放款了,现在男方给银行打电话投诉,也给住建局投诉了,现在银行暂停放款了,我该怎么办?
男方单纯投诉不能否定法院生效文书和已完成过户的事实,银行暂停放款通常只是谨慎性风控。你可以按以下步骤尽快推动恢复放款:
一、立即向银行提交材料申辩
带齐以下材料去监管银行网点(或联系经办信贷员):
你的身份证
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协议(经法院确认盖章版),重点标出"卖房所得优先偿还你剩余房款"条款
十年前收房款的收据/转账记录(证明事实买卖关系)
新房已过户给第三人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过户受理单
向银行书面说明:男方投诉无生效法律文书支持,你对该笔售房款享有经法院确认的债权,要求银行按资金监管协议正常放款(先放你应得部分,余款放至买卖双方约定账户或提存)。
二、让现任买家配合施压
请新买家(现房主)一起联系银行贷款经理,表明交易已完成、产权无争议,要求银行履行监管协议按期放款,必要时可一同向该行上级分行或当地银保监局(12378/金融监管局)反映"无正当理由拖延放款影响正常交易"。
三、向住建局提交申辩材料
针对男方给住建局的投诉,带上上述同样材料去住建局(或房管交易中心)说明情况,提交书面申辩——房子已合法过户、资金监管有法院文书支持优先支付你欠款,请求不予采纳男方无理投诉。
四、银行仍不放款→申请法院协助执行
若银行坚持停发,可持离婚协议/判决书向原审法院立案申请执行该财产分割条款(或就你与原买方的欠款关系另行起诉确权),请求法院向银行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强制从监管资金中划付你应得房款。这是最快打破僵局的手段。
注意
不要与男方私下签任何"放弃房款换他撤诉"之类的新协议,防止损害你既有权利。
所有与银行、住建局的沟通尽量留书面回执或录音。
如男方主张你们当年没签书面合同=买卖无效——这不成立,你们多年事实买卖+他俩离婚文书已确认同意出售并优先还你款,且新房已过户完成。
你有权依据生效离婚协议向银行申请恢复放款并主张债权。
法律分析
虽然十年前未签署书面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且目前房子已过户给新买家,这标志着原买卖关系的履行以及新交易的合法性。法院判定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明确约定“卖房款优先偿还剩余房款”,这属于对你债权的确认及清偿安排。男方向银行及住建部门的投诉属于滥用救济权利,意图通过行政干预阻碍协议执行。在法律层面,既然监管账户已启动且房屋权属已变更,放款程序受法律保护。男方的投诉并不能推翻已生效的法律裁决或撤销已经完成的过户行为。银行暂停放款通常是出于风险规避的临时措施,并不代表男方的诉求具有法律支撑。
解决办法
你应当立即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十年前的收款凭证以及最关键的“法院离婚协议书”原件,前往暂停放款的银行网点进行面谈。明确告知银行:该笔款项的分配已有法院生效文书支持,你作为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男方的行为属于无理缠诉,要求银行恢复正常的放款流程。若银行仍持观望态度,你应向法院申请执行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由法院向银行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划拨对应数额的房款至你的账户。同时,针对住建局的投诉,你可提交过户记录与法院文书进行申辩,撤销其行政干预。通过司法强制力介入,可以最快速度打破僵局。
你好,男方的投诉不成立,银行 / 住建局不应长期停放款;你现在要做的是 “拿稳证据、书面沟通、行政投诉、必要时起诉 / 公证”,尽快推动放款。
2026-05-15 09:25:02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