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员工失业保险发放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不属于城镇户口,政府部门不可能强行把农民的户口直接转化成城镇户口,而且,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也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下文将详细介绍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这个问题。
专业解答户口在农村,但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合理的,因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和户口所在地没有任何关系,比如被扶养人的户口在农村,可是被扶养人长期都在城市生活,就应该按照城市标准计算赔偿金。
专业解答农村户口就业失业证的办理规定是:在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就业局)办理。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凭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证明和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证明。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社保失业金农村户口,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话,就必须按月领取。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专业解答农村户口开失业证明的办理地点是:在农村的镇上劳动保障所申请。在我国的劳动者的保护规定中,如果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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