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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难以恢复。 由于当年你的超生子女的行为,使你失去了工作。但并不意味着现在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了,你当年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就不存在了。 对两孩生育新政策实施前的违法生育行为人,计生部门还在向他们追缴社会抚养费呢。 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就作了这样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20-12-06 23:53: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