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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

王*** 广东-中山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2.04 19:56:07 499人阅读

新乡市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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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0-12-04 19:5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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