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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候是否应当按发生制确认收入进行计提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交企业所得税。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管理费用包括:1、公司经费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2、劳动保险费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待业保险费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3、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4、其它费用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因此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律师解析 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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