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请问国家规定休产检休息假吗
原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中规定:女职工产前检查假,怀孕至6个月末,每月检查一次;7月至8个月末,每月检查两次;9个月后每周检查一次。具体一次是一天还是半天,用人单位应视检查项目,往来路程等情况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故产检时间视同出勤。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