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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失业金断开了又续交了,我还能继续用吗

王** 广东-肇庆 工资福利咨询 2020.11.07 16:13:48 422人阅读

我在失业金断开了又续交了,我还能继续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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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是累计计算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020-11-07 16:1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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