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挪用资金罪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立案标准?审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可以做证据吗?

挪用资金罪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立案标准?审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可以做证据吗?

黄* 黑龙江-齐齐哈尔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17 21:23:59 340人阅读

挪用资金罪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立案标准?审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可以做证据吗?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齐齐哈尔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应予追诉公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审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可以做证据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前提是由具有司计鉴定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3,进行非法活动的

2020-10-17 21:24: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