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监护人的利益,需要通过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来保障,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专业解答意定监护人的权益保障就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来产生的,对于在与监护人协商好之后就必须要签订一份意定监护的协议书,同时被监护人必须要是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这样签订出来的协议才能算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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