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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所述事由系两个法律关系。
第一个是劳资纠纷,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权利,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这是你的权力;
第二个属于侵占单位财物,是违法行为,无论你有何种理由都不能以暴制暴,以无理对无理,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私自扣留单位物品,这样不妥,程度严重可能涉嫌刑事案件,应当及时纠正。另外注意:临时工已经是个历史概念,现在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你可以依法主张你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险等多项补偿,和所谓的正式工一样享受法定权利。
2020-10-01 22:1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