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5年了,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上个星期老板突然把我辞退了也没说明是什么原因,请问我可以就没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赔偿我双倍工资吗,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规定请参照以下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16-09-25 14:57:53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根据以上内容得出未签订劳动合同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16-09-25 15:02:53 回复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签订中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刻就与其缔结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双方劳动关系正式确立的重要证据。若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时完成书面合同的签署,则应当在劳动关系实际形成后的第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如若超出此期限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期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早于员工的入职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如此。劳动合同之关系自实际开始用工之日起得以确立,因此,劳动合同签署的日期是否早于实际用工并未对其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若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存在差异,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将以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的时间为基准进行确定,而该份劳动合同亦具备法律效力。
专业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实际入职日期的处理方式如若存在入职时间与劳动合同时间不相符合的情况,则应当以实际的入职时间为准进行处理。缘由在于,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签署劳动合同的手续便可,这便意味着劳动合同的签署时间可能会相对较晚于员工的实际入职日期。
专业解答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所引发的诉讼时效的问题探讨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之争议,其诉讼时效应保持三年不变。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权益受损及责任人的确切日期作为起点开始进行计算。若依照法律另有其他明确规定,则需遵循相应规定行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因权益遭受侵害而起,自权益受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尚未提起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专业解答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雇员并不享有随意解约的权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否已经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都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就细节而言,若当事人为已转正之员工,则需提前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请求通知期限为30日,而倘若雇员处于试用期阶段,则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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