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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从事会计工作的集体企业女职工,社保办要求是55岁退休,但单位强行50岁退休有什么依据?

杜* 山西-临汾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9 12:19:35 318人阅读

一直在从事会计工作的集体企业女职工社保办要求是55岁退休,但单位强行50岁退休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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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社保所指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95年前的工龄,你属于50岁退休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20-09-29 12:20: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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