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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每月请假天数与休息天数的总和不能超过10天,超出的天数按旷工计算请问合法吗?

周** 新疆-巴音郭楞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6 08:38:55 492人阅读

公司规定每月请假天数与休息天数的总和不能超过10天,超出的天数按旷工计算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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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除了带薪休假的作为计薪日外,其它公休日应不包含在薪资计算时间中。
按工资总额计算还是按基本工资计算,要看你的工资构成。
如果是按劳分配的工资,应该按劳动者所得计算(例如计件、计时等工资)
如果是按定额的工资,可以按实际出勤算。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20-09-26 08:4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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