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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婚前或者婚后过户给儿子和儿媳,请问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严** 四川-凉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15 18:30:54 451人阅读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婚前或者婚后过户给儿子和儿媳,请问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男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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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2020-09-15 18:3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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