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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低保是由民政部门给予城乡贫困家庭发放的生活补助,保障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奉行“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即享有被社会保障惠及的权利,须以承担向社会保障供款的义务为前提;但“低保”对象、优待和抚恤对象等资格的确认,并不以其是否缴税为先决条件。 社保和低保可以同时享受,没有冲突。但前提条件是家庭的人均收入仍然在低保范围的,则不必担心,放心参保缴纳养老保险。到发放养老保险后,如果收入超出低保标准,低保有可能取消。一般养老保险要比低保高,所以一般选择先参保。
2020-09-14 21:20: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