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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育二胎,第三胎流产能申领生育津贴么?

刘* 贵州-贵阳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9.06 19:27:49 381人阅读

已生育二胎,第三胎流产能申领生育津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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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生育津贴是女职工生产完后凭相应单据和资料报销,大概需要2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直接打到个人账号上。
男人交了生育保险,也可以领生育津贴不要以为只有妇女交了生育保险,生育的时候才能领取生育津贴,其实在婚礼中,男人交的那一部分也是可以作为领取生育津贴的依据。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在女方享受生育津贴的同时,男方连续缴纳半年以上,也可以申报男方这一份津贴。但是如果女方还没有有缴纳,男方正常缴纳且连续半年以上,在生育是作为配偶生育登记,也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扩展资料:生育津贴计算规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上个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2020-09-06 19:29:49 回复

请问第二胎分娩了吗什么时候分娩根据“厦人社〔2016〕203号”规定,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在厦门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并享受生育津贴。若分娩时间在2017年7月1日后,需符合“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申领生育津贴需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连续缴交生育保险。

请问第二胎分娩了吗什么时候分娩根据“厦人社〔2016〕203号”规定,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在厦门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失业人员,其分娩时间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且在此期间未在异地参加生育保险。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补缴生育保险费至连续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并享受生育津贴。若分娩时间在2017年7月1日后,需符合“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申领生育津贴需生育的当月及之前十一个月均连续缴交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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