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
(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根据您的描述,您于5月份停保,则9月份生育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谢谢!
享受生育险,以生育前,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满生育险一年以上为主要前提,且生育时为在职职工,如果您现已离职,停止生育险缴纳,则不符合生育险申请条件。另外,如果您生育时,领取失业金,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中的生育补助金,临沂市社保直属失业职工办理流程如下,。县区失业人员联系县区人社局明确。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补交。
中断缴费,并且中断不超过一个月以上,补缴中断的费用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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