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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有对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吗?比如温度到多少度算是高温?有什么处理办法?

周* 新疆-和田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15 09:19:09 494人阅读

劳动法有对工作环境的具体要求吗?比如温度到多少度算是高温?有什么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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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建议如果所在地区有发放高温补贴的政策通知,而用人单位没有遵守的话,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

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资卡;

3)单位侵犯您权益的其他证据材料。

2020-08-15 09:20:09 回复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建议如果所在地区有发放高温补贴的政策通知,而用人单位没有遵守的话,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所需材料主要包括:(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资卡;(3)单位侵犯您权益的其他证据材料。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建议如果所在地区有发放高温补贴的政策通知,而用人单位没有遵守的话,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所需材料主要包括:(1)举报投诉者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2)举报者举报本人所在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应出示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工资卡;(3)单位侵犯您权益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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