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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有五六天了。找代班人发工资,打电话一

189****7610 广东-中山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7.10 15:32:11 317人阅读

辞工有五六天了。找代班人发工资,打电话一直不接,接了,就是好大杂音,不讲话,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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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了多久的工资未付,详情可来电或者微信咨询,微信同号。

2020-07-10 15:44:57 回复

保险金,多少,保险金有很多种类,以失业保险金为例,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十堰市劳动部门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按照规定,目前,十堰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市城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十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月525元。因病住院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报销3050的医疗诊治费,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培训和介绍等项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审核有效证件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分别不得超过本人领取的3个月和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保险金,多少,保险金有很多种类,以失业保险金为例,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以及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十堰市劳动部门按月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按照规定,目前,十堰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市城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十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月525元。因病住院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报销3050的医疗诊治费,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本人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培训和介绍等项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审核有效证件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分别不得超过本人领取的3个月和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拖欠,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单位拖欠经济补偿金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证明公司拖欠的事实,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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