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换岗,因为我之前工作的岗位没有什么难度,然后他们觉得专门设立这样一个岗位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所以给了我新工作,员工更换岗位被辞退要给赔偿金吗?
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精神,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2020-07-02 12:1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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