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一个员工现在患有精神病,成天在公司不好好工作,就知道骚扰别人,我就准备辞退了,但是现在辞退成了一个问题,就想要知道那个员工有精神疾病怎么辞退啊?
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患有精神病的,可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有关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即:按其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2020-06-06 16:35:09 回复
用人单位如发现员工患了精神疾病,应谨慎决定,不要断然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否则很容易造成违法。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处理问题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为此,原劳动部先后颁布了很多文件,对该类问题进行了规定。单位应视员工患病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不能够被随意辞退。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期间得上的精神疾病,那么通常是需要按照工伤待遇来进行赔偿的,而且不能够被随便辞退。如果是要辞退该员工,那么除非是给该员工进行了经济补偿之后才能够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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