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诉讼仲裁律师回复
双方微信转账能成为证据么
双方的微信转账记录能当证据,它属于电子数据类证据。啥是电子数据呢?按法律规定,像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这些途径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里的信息,都算电子数据。微信转账记录符合电子数据的特点,所以是有资格作为证据的。 不过呢,要让微信转账记录能有效证明事情,得保证它真实、合法,还得和案子有关联。先说真实性,得确保转账记录没被改过,你可以通过微信官方渠道导出记录,或者去做个公证,这样能增强它的证明效力。合法性就是说获取记录的方式得合法,不能用非法手段去弄。关联性就是转账记录得和案子的事实有联系,比如说得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光有微信转账记录可能不太够,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来帮忙,它的证明作用会打折扣。就拿借贷纠纷来说,除了转账记录,还得有聊天记录、借条这些证据,这样才能证明这笔转账是借款,也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啊,可以把微信转账记录当证据用,但最好尽量多收集其他证据来相互印证。 ...
执行案件中第三人是否可发起起诉
在执行案件里,第三人是有权利发起起诉的,主要有下面两种情况。 先说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是第三人因为一些不能怪自己的原因,没能参加之前的诉讼,可后来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里,有部分甚至全部内容是错的,还损害到了自己的民事权益,那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在六个月内,能向作出这些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去起诉。法院审理之后,如果觉得诉讼请求合理,就会改变或者撤销原来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要是请求不合理,就会驳回。 再讲讲执行异议之诉。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是案外人觉得执行的东西,自己有足够的理由不让它被强制执行,就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是对执行法院给出的裁定不服,而且觉得原来的判决、裁定有错误,那就得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处理;要是和原来的判决、裁定没关系,从裁定送达那天开始算,十五天内就能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对于第三人来说,在执行案件中是有相应诉讼权利的。如果发现自己权益受损,一定要及时了解这两种法定的维权途径。要是遇到这种事,建议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咨询,收集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自己的利益白白受损。 ...
正在执行时能不能进行撤诉
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说“撤诉”,对应的说法是撤回执行申请。在执行程序里,申请执行人是可以撤回这个申请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法院就会裁定终结执行。这其实是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只要是他真实想这么做,而且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都会同意。 这里要提醒一下,撤回执行申请之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还是能再次申请执行的。不过一旦撤回申请,执行程序就结束了,法院不会再接着执行这个案子。但要是后来发现被执行人有能执行的财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在时效之内,就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权益。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撤回执行申请后就彻底不能再执行了,其实不是这样,只要在时效内,有新情况还是可以再次申请的,所以大家要留意这个时间限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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