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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字一方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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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130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协议签字一方去可以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离婚协议签字一方去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签字一方去可以吗

双方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选择协议离婚,夫妻需要协商一致时,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单独一方无法完成离婚登记,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已经失踪多年音讯全无时,以及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选择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提讼。在开庭审理时,需要双方在场。离婚案件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关于房屋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协议签字一方去可以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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