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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赌博是否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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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3360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网络上赌博是否留案底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网络上赌博是否留案底

一、网络上赌博是否留案底

网络上赌博被抓了如果是刑事拘留的,会留有案底;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是行政处罚,不会留有案底。案底是刑事犯罪记录,必须法院判刑以后才会有案底。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二、网络赌博是否犯法

网络赌博是违法的。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本人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网络赌博构成赌博罪吗

网络赌博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构成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也会构成赌博罪。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所谓聚众赌博是指下列情况: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网络上赌博是否留案底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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