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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刑后在哪里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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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034人看过
导读:一般是在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如果所判刑的期限不到一年的,那么就会在当地的看守所服刑,只要法院给予了判决结果,对于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遇到诈骗罪判刑后在哪里服刑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诈骗罪判刑后在哪里服刑?

一、诈骗罪判刑后在哪里服刑

判刑后在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如果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现在关押他的看守所服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

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三、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1、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

(1)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侵犯的只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在犯罪的归类上属于侵犯财产犯罪;

(2)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是性质相对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因而在犯罪归类上划入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

(1)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必须与合同有关,即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2)而一般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无论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在什么事情上,行为人只要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骗取了对方财物,即可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不同:

(1)一般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2)而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实践中多数表现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4、认定两罪的数额标准不同:

一般来讲,合同诈骗罪的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要高于一般诈骗罪。

诈骗罪判刑后在哪里服刑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会由判决地的附近执行场所进行执行,对于服刑的地方与被告的户籍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对于服刑的地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是无期徒刑,在法院判决后,就会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至监狱。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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