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可以个人吗?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可以个人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076人看过
导读: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不可以个人。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挪用资金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或者是借贷给他人使用,所以必须是本单位的资金,否则的话将不会构成这个犯罪。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可以个人吗?

一、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可以个人吗?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不可以个人。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是否一样?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相同,主要表现在: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的主 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规定在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同时需要请大家注意的就是挪用资金挪用资金必须是单位的资金,当然了,如果是挪用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财产的话,也是可以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职务侵占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职务侵占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职务侵占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