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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书写错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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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2545人看过
导读:裁定写错、计算错误、诉讼费遗漏、计算错误或其他笔误的,原审可以重新作出裁定更正。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二审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当地人民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行政裁决书写错了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错误的,要视情况来确定该如何处理:

1、如果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则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则上级法院来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法院判决、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但行政诉讼同样适用二审终审制度。上诉结果一般为最终结果。因此,行政相对人必须对一审行政裁定提起上诉。如果这样做,必须准备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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