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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7天后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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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0692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7天后一般依旧处于被拘留的状态,这是由于检察院审查、作出批捕与否需要的时间为7天左右。故此公安机关在拘留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后,不管是否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在被拘留的七天左右,被拘留者通常没有被释放。
刑事拘留7天后会怎样?

一、刑事拘留7天后会怎样?

1、刑事拘留7天后一般依旧处于被拘留的状态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公安机关若是释放被拘留者,是需要下发释放证明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3、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4、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5、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但是拘留者需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范之中规定的被拘留的条件,再者在实施拘留行为的时候需要出示拘留证。最后,若是检察院不批准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公安机关需要释放被拘留者,并下发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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