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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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他人财物致人心脏病突发身亡,属于情节恶劣。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需支付罚金或没收财产。若携带武器抢夺,将转化为抢劫罪,刑罚更重。责任判定依据抢夺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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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认罪认罚书并不等同于必定产生案底。若案件被告承认罪行并同意接受处罚,但最终被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起诉,则不会留下案底。然而,若行为构成轻罪或符合刑诉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便签署认罪认罚书,被告仍需背负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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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谅解协议后,仍可追究刑事责任。涉及犯罪且获受害者宽恕的嫌疑人及被告,仍需面临刑事指控。触犯法律且被判定为犯罪的人员,将依法定罪判刑。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机关代表公权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法律规定,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者宽恕仅为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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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告人获得被害方谅解并出具谅解书后,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需根据犯罪严重程度具体分析。对于轻微犯罪,司法机关可考虑不起诉,法院也有权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