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述中,联系有关法令,
离婚法庭原告怎么说话,其指出对方在婚姻存续时期作出的致使离婚的行动,若对方对离婚存在差错,也应向法官陈述;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
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
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