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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会被拿来执行债务吗
死亡赔偿金会被拿来执行债务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2 06:14:41
已帮助238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死亡赔偿金会被拿来执行债务吗
死亡赔偿金
不能作为遗产抵债。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并非遗产,因此不可以抵偿死者的
债务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
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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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会被拿来执行债务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配偶的人死亡债务具体谁来还
1、没有配偶的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死亡,债务人是否还需要还债
债权人死亡的,债务人仍然需要还债,债务不会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现实生活中,一方由于各种原因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纠纷欠款人死亡能不能立案处理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立案处理的。1、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是不可以再立案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2、但是如果债务人生前所借债务属于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话,是需要债务人配偶进行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行动建议:1、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的合同内容中是否有其配偶的签字署名。2、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合同时,是否有第三人证作为证人。3、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的合同内容中是否有担保人以及跟担保人是否签署担保合同,如果有担保人的话,需要担保人来承担其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网贷欠债人死亡会执行住房吗
可以执行住房。1、若该房屋是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即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在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符合法律规定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或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仍然可以强制执行。行动建议:1、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配偶或债务担保人,同时申请对其房屋进行查封。2、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被执行的,有三个月宽限期,当事人可以筹资还清债务,拿回住房,或是以预留的5-8年房租维持生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借钱后债务人死亡可以立案吗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立案处理的。1、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是不可以再立案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2、但是如果债务人生前所借债务属于夫妻之间共同债务的话,是需要债务人配偶进行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行动建议:1、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的合同内容中是否有其配偶的签字署名。2、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合同时,是否有第三人证作为证人。3、确认与对方债务人签署的合同内容中是否有担保人以及跟担保人是否签署担保合同,如果有担保人的话,需要担保人来承担其债务偿还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人死亡债务人应如何追讨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有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其债权人讨债,要求他们还款。如果继承人放弃了继承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从其遗产中支付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有担保人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或者代表人追讨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人死亡如何起诉
起诉时,债务人已经死亡的,不能列为被告。因为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是,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来起诉。除非债务人的配偶能够证明夫妻两人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之间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晓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 (1)有遗产债权人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即债权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债权人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2)没有遗产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权人死亡、储蓄和生活用品,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其继承人可以债务人虽然债务人给继承《继承法》第3条规定,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图书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包括、牲畜和家禽;(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债权人去世后;(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4)公民的文物:(1)公民的收入;(3)公民的林木;(2)公民的房屋: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务人死亡怎么办?我朋友借了我的钱没有还就突然死亡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3、其他人愿意偿还的,谁愿意谁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死后债务谁来承担子女自杀死亡,其生前所欠下的银行债务怎么处理,需要谁来承担父母吗?
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其配偶承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三种: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二、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其次,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来承担。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子女是借款人,如果死亡,父母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如果说债务人意外死亡,关于债务清偿问题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1、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借款人作为的民事主体,的承担民事责任。2、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死亡赔偿金能清偿生前债务吗
解答如下, 周某与于某系朋友关系,于某因经营生意需要,向周某借款3万元,一年后,于某因车祸身亡,由于于某生前为单身,因此5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由于某父母获得。周某认为于某欠自己的钱款应由于某父母在继承的财产和死亡赔偿金中予以偿还,遂将于某的父母诉至,请求其偿还钱款,但在案件审理中周某又不能提供于某生前所拥有的相关财产的证据,且于某父母并不认可继承了于某生前财产,只是承认得到了一笔死亡赔偿金,且不同意用该赔偿金偿还债务。第一种观点认为,周某的债权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因为于某父母因于某死亡获得了远高于3万元的赔偿金,即便周某不能证明于某父母继承了于某生前其他财产,也可以获得从该死亡赔偿款中获得偿还。第二种观点认为,周某的债权请求不能得到支持。因为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所以本案中,于某父母在不同意偿还的情况下周某的债权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首先,从遗产继承的角度理解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以上可以看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存的个人财产,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之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有权分得该项的一部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的是《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两种人,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而且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些都是有悖于立法上设立死亡赔偿金的目的的。其次,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上来分析。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实质问题。对此,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未来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综上,本案中,周某在没有证据证明于某有遗产被于某父母继承的情况下请求受偿欠款,而于某父母又不同意使用死亡赔偿金代偿时,周某的债权请求将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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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亚律师
2024-05-28 10:41:05
建议与徐州所在地的公证处办事人员联系,工作人员会给直接、明确的答复的。
问题:公证处可以公证父亲给儿子买房吗?
钱威律师
2024-05-28 05:27:3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在吗,请问老公将他外甥女迁到他的名下,没有告知我,请问是否该制止,怎样查询这个事实,作为证据?
钱威律师
2024-05-28 08:42:3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进行维权
问题:就是请问?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8 04:44:04
你好具体想咨询设么问题
问题:丈夫动手打了妻子鼻血直流?
司天双律师
2024-05-28 07:33:24
要看你案件具体情况,我是司律师
问题:离婚了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起诉需要多少钱?
刘培辰律师
2024-05-27 13:12:54
建议请律师起诉,提供法律帮助。
问题:孩子母亲把孩子扔给姥姥了,失联了,现在怎么起诉?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8:02
小孩现在多大年龄了,
问题: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刘阳律师
2024-05-26 20:28:55
你好!需要综合案情来定。
问题:结婚没有领证,彩礼问题?
杜宇精英团队律师
2024-05-26 14:34:22
结婚证哪怕揉碎了拼起来只要能够正常识别内容的,都是可以使用的
问题:结婚证上的照片烂了,撕碎了,胶水洒上以后使用会有影响吗?
钱威律师
2024-05-26 14:04:45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我在煤矿上班,最近检测出有尘肺怎么办?
司天双律师
2024-05-28 07:33:24
要看你案件具体情况,我是司律师
问题:离婚了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起诉需要多少钱?
吕美亮律师
2024-05-27 09:08:02
小孩现在多大年龄了,
问题: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刘培辰律师
2024-05-27 13: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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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孩子母亲把孩子扔给姥姥了,失联了,现在怎么起诉?
刘阳律师
2024-05-26 20:28:55
你好!需要综合案情来定。
问题:结婚没有领证,彩礼问题?
钱威律师
2024-05-26 14: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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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在煤矿上班,最近检测出有尘肺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28 08: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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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是请问?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8 04:44:04
你好具体想咨询设么问题
问题:丈夫动手打了妻子鼻血直流?
王卓亚律师
2024-05-28 10:41:05
建议与徐州所在地的公证处办事人员联系,工作人员会给直接、明确的答复的。
问题:公证处可以公证父亲给儿子买房吗?
钱威律师
2024-05-28 05:27:3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在吗,请问老公将他外甥女迁到他的名下,没有告知我,请问是否该制止,怎样查询这个事实,作为证据?
杜宇精英团队律师
2024-05-26 14: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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