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被判定为四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者,他们是无法获得缓刑的待遇的。
其次,当犯罪分子被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较轻刑罚时,如果他们能展现出诚挚的忏悔之情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深刻认识,同时经过评估后发现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缓刑才可能被考虑适用。
因此,犯罪者能否成功争取到缓刑,关键在于他们所犯案件的情节是否严重或轻微,以及他们是否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
然而,对于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者来说,他们并不符合这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