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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质权的具体区别

留置权与质权的具体区别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5-16 15:40:09 已帮助15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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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与质权的具体区别
关于留置权和质权之间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范畴,而质权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通过当事人自由协商设定的;
其次,享有留置权的权利人已经合法地控制并占有了相关财产,然而在设立质权时,通常会要求转移该财产的占有权;
最后,留置权人之所以能够占有、扣留动产,其原因在于债务人为未能如期履行约定义务;
而对于质权人来说,他们之所以能够占有质物,主要是为了确保所担保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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