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因信用卡逾期而产生的债务纠纷,其性质属于民事范畴。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仅需承受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一般无需接受刑事审判或监禁惩罚。
然而,如涉及信用卡欺诈、恶意透支等非法行为,涉案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或存在恶意透支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之情况时,则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并面临刑罚惩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