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所有权证明书内,专门设有“他项权利”栏目进行详细记载。
其中涵盖了他项权利的所有人信息、权益类别(如典权、抵押权等)、具体权利范围(即享有他项权利的房产具体所在区域)、权益估价(他项权利契约书中所明确记载的价值)、权利存续年限(即他项权利的有效期)及权利注销日(即他项权利正式失效之日)。
同时,该他项权证书亦会逐一列举指出上述各项信息与内容。
《民法典》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