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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是如何去规定的

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是如何去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5-12 17:30:28 已帮助10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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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比例是如何去规定的
离婚之后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时,债务分配比率往往需要由夫妻双方进行深度协商并达成共识,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那么则需要请求法院进行裁决。
通常说来,法院会给出一个公平合理的方案,即由双方平均承担这部分共同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双方的协商结果还是法院的最终裁定,均只针对夫妻内部而言。
在此情况下,任何知情且具备善意的债权人皆有权向夫妻二人中的任意一方提出债务偿还请求。
如果其中一方全额承担了全部债务,其后便可依据相关协议或法院个案裁判向另一方寻求债务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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