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5-11 13:30:04 已帮助213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转让后由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债权方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派代理人向债务方发送通告。
关于债权转让的告知方式,既可以采取口头、书面的方式传递信息,也可以采用其他各种形式进行传达,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来完成,但无论如何,都必须保证该通知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达至债务方手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如果债权方在转让其债权时,没有及时通知到债务方,那么这种转让行为对于债务方来说将不会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此外,债权转让的通知一旦发出,就不能再被撤回,除非得到了受让人的明确同意。
同时,根据第五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债权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债权时,受让人有权获得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仅限于那些原本就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
即使这些从权利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转移登记或者实际交付给受让人,也不会对受让人获取这些权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