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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00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200万判几年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4-30 16:10:24 已帮助24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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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200万判几年
1.挪用公款高达200万元,此类犯罪情节严重,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是一类严重违法行为,通常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非法将公款占为己有,用于各类非法目的,或者是贪图私利,将公款数额过大用以营利活动,抑或是在挪用过程中,公款未能及时偿还,导致欠款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
此项犯罪行为所针对的特定对象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破坏国家的财政和经济管理制度。
具体而言,挪用公款所侵犯的直接利益就是公款的使用权;
并且,犯罪分子挪用公款之后,往往会实际占有这些资产,有的甚至从中获取到隐性利益。
然而,所有权的内涵不仅仅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这四大方面,它们之间互相联系但又各自独立。
因此,对所有权功能的侵害实际上也是对所有权本身的侵害,尽管如此,所有权并未因此发生转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外合资、合作以及股份制公司、企业等组织结构中,拥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如果挪用上述机构的资金,同样构成非法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的严重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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