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决定取消婚礼时,女方是否有义务全额返还彩礼钱需视具体案例而定。
如果存在下列几种情况,女方需要承担退回彩礼钱的责任:
①双方在法律程序上尚未完成婚姻登记;
②虽然已经进行了合法登记,但在实际生活中未能共同生活;
③男方订婚时为了迎娶新娘而付出的财力,以及因此造成他个人经济状况的严重恶化。
关于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必须是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成为退换彩礼钱的前提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