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夫妻关系破裂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分割事宜的执行过程如下所述:
首先,离婚之时,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应依照双方当初缔结合同时达成的协议进行公平处置;
若未能达成和谐一致的方案,将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爱护儿童、女性和未犯过错方权益的准则来做出裁决。
然而,对于在家族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权益,例如丈夫或妻子的份额,这部分权益应该依法得到保障。
其次,如果某项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期间它将不会被视为可以分割的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